「网上起底」泛指从不同来源收集到的目标人物或是他们家属的个人资料,在未经 相关资料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在互联网、社交平台或 其他公开平台披露。

什么是「网上起底」?

「网上起底」泛指从不同来源收集到的目标人物或是他们家属的个人资料,在未经相关资料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在互联网、社交平台或其他公开平台披露。

一般常用的「起底」方法包括使用「搜寻器」、进行「人肉搜寻」、透过「出卖朋友」、使用黑客软件盗取个人资料等。

而在典型的起底个案中,较常被披露的个人资料包括:

除了个人资料被公开,有部分受害人更会接到恐吓电话、遭网上欺凌或被盗用身分。有些受害人的个人资料更会被用作借贷、网上购物或登记器官捐赠,对受害人甚至其家属造成持续及严重的困扰。

法律后果

起底除了不道德,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起底」刑事化

为加强打击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正式生效。条例引入两级制法则 :

第一级罪行 - 循简易程序审讯

披露者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而披露者有意图罔顾是否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见下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万元及监禁2年。

第二级罪行 - 可循公诉程序审讯

披露者在未获资料当事人的相关同意下披露他的个人资料,而披露者有意图罔顾是否会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伤害(见下文);及导致该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构成指明伤害,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及监禁5年。

指明伤害

如违反禁制令,可能会被控藐视法庭

如法院已发出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公开指定人士的个人资料,或恐吓及骚扰其或其家人等,违者可能会被控藐视法庭。一经定罪,可被判处即时监禁。

或要负上民事责任

起底给受害人带来忧虑、困扰及沉重的压力,而受害人的名誉亦往往受到损害。受害者可提出民事诉讼,向「起底」者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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