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性诱识儿童指性罪犯透过互联网,有计划地部署针对儿童进行性剥削的手法。 其核心是性罪犯利用信任让儿童放下戒心,意图对他们 作出

性誘識兒童

什么是网上性诱识儿童?

网上性诱识儿童指性罪犯透过互联网,有计划地部署针对儿童进行性剥削的手法。其核心是性罪犯利用信任让儿童放下戒心,意图对他们作出性侵犯,并利用恐惧让他们保持沉默。

常见手法

性罪犯通常透过通讯程式、社交平台或手机游戏程式等媒介认识儿童。为降低对方戒心,性罪犯多会建立假身分并投其所好,借以与儿童建立关系或情感联系。在取得儿童的信任后,性罪犯或会与儿童开展情欲对话,或诱使对方提供身体照片。如儿童答允,性罪犯可能食髓知味向儿童作出更多要求,比如要求其拍摄自己私处;如儿童拒绝,性罪犯或会以两人的对话或儿童提供的照片要胁迫其就范。

有部分「网上性诱识儿童」更会延伸至线下世界。性罪犯会以不同借口相约儿童见面并进行性侵犯,有部分罪犯更会在过程中拍下影像作威胁,借此与儿童建立更长久的性关系,对受害人造成深远且难以磨灭的伤害。

法例规管

现时香港并无刑事法例针对诱识儿童的行为,惟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早前已发表《检讨实质的性罪行》报告书,就改革《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中实质的性罪行提出最终共70项建议。其中就《涉及儿童及精神缺损人士的性罪行》,小组建议订立一系列性罪行,包括倡立一项「为性目的诱识儿童」罪行以保护儿童,新订行为性目的诱识儿童的罪行以保护儿童,防止恋童癖者借手机或互联网,以通讯来进行诱识,意图对他们作出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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